名称:展厅装修设计招标方式的区别你了解吗?">展厅装修设计项目招标方式概念性认知
前述:作为展厅设计师,我们对展厅项目的招标方式应该有些常识性的概念,与业主对接的时候,很多业主是不了解其中区别的,我们汇报完方案,获得业主高度认可,如果谈及招标模式,我们也可以一一道来,使业主方对我们的专业更加高度认可。
展厅项目一般分两类,一种是EPC设计施工一体化,另外一种是设计、施工分开招标,此外还有第三类,采购标,这个比较少见,在这就不多讲了。
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优点:
1. 对业主方来说工作流程相对简化,减少人力支出,避免二次招标;
2. 对接人员相对较少,只有一家单位与业主方进行对接,降低沟通成本;
3. 总体效益增加明显,中标单位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管理经验为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4.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与施工都是一家,项目设计变更会相对较少;
5.中标单位若具备全流程设计、施工服务人员,整体配合默契,相对来说会缩短工期。
EPC设计施工一体化缺点:
1.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 同时具备展览展示资质和建筑装修资质的公司很少,基本投标公司采用联合体形式,项目管理上难度相对较大,如同时具有此类资质的公司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在项目报价方面也会相对较高,企业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3. 如果是本地企业中标还好,如外地企业中标,为减少成本,施工都会采取当地选择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分包,项目二包后,分包公司利润率偏低,分包施工质量很难把控好,有些甚至出现三包、四包等等;
4. 中标公司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中标单位的风险,中标单位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优点:
1. 项目操作上方便把控,避免独家办事,设计单位理论上属于业主方,完全为业主方考虑,始终和业主方站在同一立场思考问题,施工单位的施工将受到约束,不会再钻业主方的空子,后期引发的索赔和设计变更将变少,也利于施工质量的把控。
2. 国内的各类大型建设项目,基本都是先从设计开始,并论述其合理性,取之最优方案后,才进行项目的施工,这样也节约因设计不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导致返工的不必要的浪费和支出;
3. 设计与施工分开发包,设计先行,施工其后;当设计完成以后,即可根据设计图纸列出施工项目内容,编制施工的造价,便于业主方对施工造价的控制,性价比高。
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缺点:
1. 设计与施工分开发包,增加招标流程,要分两次进行招标;
2. 设计与施工分开发包也就是两个不同的单位来完成一个项目,中间会增加一个沟通的环节;
3.施工标中标单位的费用报价受到市场价格限制,施工单位为保证利益最大化,后期施工变更单会较多,需要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进行严格审核。
总结及建议:
1.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建议提前选定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方便最终设计的效果能与预期的一致,直接公开招标,因时间仓促,公司实力及水准并不能完好的展现,方案优劣尽不相同,由招标中心专家评选出的方案,并不一定是业主方满意的方案。
2.由业主方指定设计单位作为效果监理,全程跟踪整体项目,确保施工效果与设计师创意相匹配;
虽然现在政府项目都会请到监理单位,但是目前国内监理公司都是建筑装饰,除了展厅基础装饰工程,他们没有能力对展览工程及其造价进行有效监理,基础装饰工程对比整个项目来说,仅占20%左右的监管工作量,另外还有照明系统、展柜系统、辅助艺术品、多媒体及其他等等,展厅工程和普通装饰、商业会展项目以及其他公共建筑项目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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